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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性侵 世界各國如何處罰

2013-07-23  來源:  【字號:  

  最近,全國各地接連曝光多起涉嫌猥褻性侵幼女案,受害者年齡大都不超過15歲,由此引發(fā)全社會對未成年人權(quán)益保護的高度關(guān)切。事實上,兒童性侵害問題存在于世界各國,在19個國家的一系列研究表明,女童中兒童性侵害發(fā)生率為7%至34%。有關(guān)保護未成年人權(quán)益,單純依賴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并非一劑萬能藥,但作為最后一道防線,只有構(gòu)筑起嚴密的法律保護網(wǎng)絡(luò),才能達到預防與震懾的目的。世界各國應對兒童性侵問題的刑罰辦法,對于中國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。

  化學閹割

  具體辦法:通過注射藥物,減少男性荷爾蒙,抑制性沖動

  代表國家:韓國、美國、法國、瑞典

  ★2011年7月,韓國通過“化學閹割”法案,是亞洲首個實施化學閹割的國家,對性侵犯兒童的初犯和再犯者一律進行“化學閹割”;

  ★法國、瑞典、德國、丹麥、加拿大等國和美國幾個州已早先一步推行這種藥物控制法。

  鞭刑

  具體辦法:用寬板藤條打,打的部位以臀部為主

  代表國家:新加坡

  ★新加坡性侵兒童犯不但要被判入獄,還可能受到鞭刑懲罰。

  電子鐐銬

  具體辦法:把一個小芯片綁在犯人腳踝上,警局可隨時定位犯人所處位置

  代表國家:美國、韓國、法國

  ★韓國團體Roo’Ra成員高英旭因強暴未成年少女,曾被要求須佩戴電子腳鐐長達10年;

  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總裁斯特勞斯·卡恩也曾受此“待遇”。

  全方位監(jiān)管

  具體辦法:《杰西卡法案》

  代表國家:美國

  ★2005年,佛羅里達州發(fā)布《杰西卡法案》,兒童性侵者一律重判至少25年有期徒刑或終生監(jiān)禁;

  ★釋放后終生佩戴GPS、手腕警告標志與電子追蹤器;

  ★全美已有40多個州制定了本州的“杰西卡法”。

  公布個人信息

  具體辦法:《梅根法案》

  代表國家:美國

  ★性侵者出獄后,須在社區(qū)登記報備個人行蹤、住址、駕照號、體貌特征等,警方將上述信息在社區(qū)和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布。

  驅(qū)逐出境

  代表國家:韓國

  ★韓國規(guī)定,永久禁止有性犯罪記錄的外國人入境,已在國內(nèi)的將被強行驅(qū)逐出境。

編輯:梁碩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