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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“新聞碰瓷”

2013-07-30  來源:深圳晚報  【字號:  

  深圳晚報訊 據(jù)北京青年報報道,備受社會廣泛關(guān)注的北京什剎海“帶女練攤”事件當事人田予冬,昨天下午通過微博@田予冬2013首次講述了當天發(fā)生的事情,公開自己身份,否認“碰瓷”質(zhì)疑,承認“練攤”違法,否認暴力抗法,指責暴力執(zhí)法。

  聲明中,田予冬對事件經(jīng)過及真相、他本人身份、女兒“練攤”的反思以及他的請求與呼吁進行了詳細的陳述。

  他在聲明中說,關(guān)于新浪微博上有一個叫“北京—流星不是淚”的所謂“目擊者”,說我女兒上去就踢執(zhí)法人員、我踢車門并上來就把執(zhí)法人員胳膊抓流血了……完全是造謠!希望與該網(wǎng)友公開對質(zhì)。

  關(guān)于田予冬身份,他在聲明中說,他目前在某民族書畫雜志社供職,他本人和《新京報》并不熟悉,所謂本人是《新京報》某田副總編云云,完全是造謠。但他很感謝《新京報》的記者這次仗義執(zhí)言,維護正義,頂著壓力堅持報道。

  他說:“他想特別聲明的是,本人盡管受聘擔任某民族書畫雜志副社長一職,但根本不具備所有‘策劃新聞碰瓷’、‘制造社會事件’的能力。本人至今只是一個‘京漂’,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,才咬緊牙關(guān)借住在什剎海附近的親戚家。一些網(wǎng)民看到一些媒體的最初對我身份是‘雜志社副社長’的報道,便輕信我是在‘新聞碰瓷’、‘制造社會事件’,實在是對那些別有用心的造謠者的輕信?!?/p>

  他同時在聲明中表示,如果早知道“練攤”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,會讓他女兒受到這么大的傷害,他當然不會讓女兒去練什么攤的了。

編輯:梁碩芳